淮人社發[2017]66號
關于開展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申報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參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市直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以下簡稱基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數申報時間
用人單位應在2017年 4月10日至6 月20日辦理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手續。
二、基數申報地點
淮安市政務服務中心E區,在職職工申報:人社征管1-6號窗口;機關、事業單位、部省屬企業退休人員申報:人社醫保窗口。
三、基數申報程序
用人單位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365trkj.com/)下載2017年度淮安市社會保險參保情況自查表、2016年度職工工資收入臺賬,攜帶U盤到市政務服務中心E區人社征管1-6號窗口拷貝本單位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險職工繳費工資花名冊》;到E區人社醫保窗口拷貝機關、事業單位、部省屬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撥基數的電子信息。
四、繳費基數申報應提供的資料(復印件留存):
1、2016年發放職工工資的相關科目明細賬(原件、復印件)
2、2016年2月份和10月份發放職工工資憑證及工資表(原件、復印件)。
3、《2017年度淮安市社會保險參保情況自查表》(附件一)
4、《2016年度職工工資收入臺賬》(附件二)
5、《社會保險職工繳費工資花名冊》紙質表(一式二份)及其電子信息。
6、機關、事業單位、部省屬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撥基數信息紙質表及電子信息。
7、最近一次經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退休人員提高待遇審批表。
8、各用人單位按要求填寫后,將蓋有單位公章的相關資料報送到指定申報地點。
五、繳費基數申報填報要求
(一)2017年度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簽字或公示,單位應將公示文書報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備案。社會保險代理機構的收入臺賬須經被派遣(代理)用人單位(實際用工單位)和社會保險代理機構雙方共同確認。
(二)繳費基數統計口徑按照《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1號)和《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和《關于規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蘇社險管〔2007〕9號)文規定:參保單位的工資總額是各參保單位在2016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補貼等組成。如工資總額與申報繳費基數總額差額較大的,請附情況說明。
(三)各參保單位須按實申報單位職工2016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保底數和封頂數待2016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由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進行調整。
(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從7月份起按照調整后的工資基數劃撥個人賬戶。
六、不依法參加審查、申報工作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應自覺地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章,積極配合申報繳費基數工作;對不按照規定報送材料的用人單位,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聯系電話:83888313、83888315;機關、事業單位、部省屬企業退休人員申報聯系電話:83888183。
附件:
一、2017年度淮安市社會保險參保情況自查表
二、2016年度職工工資收入臺賬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