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二、設定依據
(1)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蘇財社〔2019〕161號);
(2)市財政廳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淮安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淮財社〔2020〕 34號)。
三、申請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創業的農民、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初次創業所創辦的創業實體(簡稱五類人員),并符合以下條件:
1、業實體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初次創業所創辦的;
2、創業實體和錄用人員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3、為吸納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不少于3個月;
4、申報時錄用人員處于參保狀態。
四、辦理材料
(1)《淮安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審核表》
(2)帶動就業人員及近3個月參加社會保險明細(名冊);
(3)創業實體開戶行基本帳戶信息;
(4)審核機構要求補充的其他材料。
五、辦理地點
各級公共就業管理服務機構窗口和網點(市級、縣區級、街道、鄉鎮)。
六、辦理機構
各級公共就業管理服務機構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節假日除外
九、咨詢電話
0517-83612169
十、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