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二、服務對象
符合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的小微企業。
三、經辦依據
《淮安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四、辦理條件
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期限以上勞動合同,并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小微企業。
五、辦理材料
1、《淮安市市區單位吸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淮安市市區單位吸納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
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小微企業另需按《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中劃分標準提供對應材料。
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通過系統進行核實,單位招用以系統為準。
六、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按其為符合補貼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七、辦理時限
按季審核。
八、經辦部門
企業所在地街道公共服務平臺。
九、咨詢電話
0517-83612123。